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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整顿集邮市场的通告
当前我省各地集邮市场上出现不少经营者,未经批准经营邮政部门专营的普通邮票,甚至伪造、倒卖伪造邮资凭证等现象日益严重,扰乱了集邮市场秩序。为了严肃国家法律法规,打击侵权经营普通邮票的违法行为和伪造、倒卖伪造邮资凭证的违法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经营集邮票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有《集邮票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无证、照经营的要依法取缔。
二、普通邮票由邮政部门专营,邮政部门可以委托代办点和邮票代销点销售普通
邮票;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经营。
三、普通邮票必须按面值出售。邮政部门委托的代办点和邮票代销点销售的普通邮票必须在当地邮政部门申领。
四、集邮票品的进出口业务由国家邮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单位经营。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集邮票品的进出口业务。
五、邮资凭证由国家邮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发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和倒卖伪造邮资凭证。仿印仿制邮票图案制作集邮品,应按照国家规定,报省以上邮政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仿印仿制。印刷单位不得承印未经批准的仿印仿制邮票图案和与邮票图案相似的印件。
六、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查处。
特此通告。
广东省邮政局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国家公安厅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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