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禁限寄范围
1、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强酸碱
性和放射性的各种危险物品,如雷管、火药、 爆竹、
汽油、酒精、煤油、桐油、生漆、矿
石等;|
2、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如鸦片、吗啡、可卡因 (高根)等;
3、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如军火武 器、本国或外国货币等;
4、容易腐烂的物品,如鲜鱼、鲜肉等;
5、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包括己焚化的骨灰)、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6、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和淫秽或有伤风化 的物品;
7、各种活的动物;
8、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损毁其它邮件、设备的物品;
9、个别国家和地区(例如美国、欧盟、中东地区等)对于某些作为商业用途的产品(如纺织品、电子产
品、酒类等)需收件人提供进配额证或批文,因此,在邮寄前请先咨询对方获取有关信息。